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天津师大回应女生自杀事件 称有关报道失实

2015-05-01 07:51:39 张国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本报天津4月30日电(记者张国)针对有媒体今天报道的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一女生自杀事件,该校今天傍晚对此事作出说明,并称报道失实,“已向相关单位进行申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津师大初等教育学院在说明中表示,该女生4月10日被发现非正常死亡,经鉴定为自杀。2014年12月初,该女生在参加义务献血时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后,出现敏感、恐惧心理与行为,辅导员及时与其谈心,并对其舍友讲解乙肝常识以消除疑虑。

相关报道引述该女生母亲的话称,在查出乙肝病毒后,该女生受到“隔离”。对此,学院表示,该女生当初回家休养是遵照家长意愿。同学并未对她疏远,反而纷纷表示关心,在她休养期间,始终与她保持联系。

今年3月初,该女生向学院提出返校学习。该院表示,根据复查情况,显示DNA复制率仍然超高、两对半异常、肝功两项异常,因此建议家长让孩子继续在家休养。“考虑到学生及家长的强烈意愿,学院同意其返校。”

在此前的报道中,死者之母陈小玲的说法是,学院领导提出,要想回校,必须开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正常上学”的证明,并且学校只能安排单间宿舍。该院否认了开证明的说法,并表示,要求单独居住是该女生提出的,其母也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承担在此期间出现的一切后果。学院在住宿条件紧张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了单独住宿,并安排师生关心帮助她。辅导员也经常与她聊天。同学们反映,该同学较上一学期的状态积极向上,与其他同学一同上课、吃饭、购物等,未表现出异样。

该女生自杀于4月10日。据学院的说明,4月7日、8日,该女生还曾与同班同学、辅导员聊天,讨论团日表演等事情。4月9日晚,同学去她宿舍聊天,提醒她完成英语作业,也未发现任何异常。

根据此前报道,陈小玲指责说,4月10日15时55分左右,她联系不到女儿,遂致电辅导员,拜托其去看看。这位辅导员10分钟后告知她,该女生“在图书馆”。而根据事后发现的死者手机照片,当时该女生已在宿舍烧炭。

针对这一说法,天津师大初等教育学院表示,4月10日15时30分左右,陈小玲给辅导员打来电话,称联系不上女儿。辅导员立即联系该女生,在电话里得知其在图书馆学习。辅导员叮嘱该女生给母亲回电话。过后,辅导员接到陈小玲电话,表示女儿已与自己联系,请老师放心。随后,辅导员又给该女生发信息联系并得到回应。该女生还向其他同学发信息称自己在图书馆,并约好当晚见面,未出现异常情况。当晚,该女生被发现死于宿舍,经刑警现场勘查,系烧炭自杀,留有遗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