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答问
2015-04-28 11:56:34 来源:中国网信网 责任编辑:林晨 周艾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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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 答: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仍有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广大网民对此深恶痛绝,不断举报。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北京等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已经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服务。 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得到了网民的支持。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研究制定了《规定》,以使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问:出台《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规定》明确了约谈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旨在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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