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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败诉后辱骂法官 被戴手铐后忙道歉

2015-04-27 22:43:34 索有为 钟小欣 陈巧勤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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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4月27日电 (索有为 钟小欣 陈巧勤)广东省东莞市第二法院27日通报称,该院一宗购房合同纠纷当事人张某娥因为自身原因一审输了官司后多次辱骂法官。经警告无效,法院对张某娥当场予以司法拘留,并罚款500元。眼看被戴上铮亮的手铐,张某娥顿时转变态度,急忙承认错误,并向法官道歉。

2012年10月,来自广东省惠州市的40多岁女子张某娥在东莞市厚街镇看上了一套商品房,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价50多万元。

签订合同当天,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协议约定,张某娥需付三成房款即16万多元,当天支付5万多元,11万元分12期付清,剩余七成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交楼时间为2013年12月28日前,为带装修商品房。合同还约定,如果出现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业主应在30日内书面要求退房,否则视为放弃解除合同及退房权利。

2014年1月,开发商通知张某娥收楼。张某娥对房子的装修情况不满,认为交楼情况与约定不符,拒绝收楼。

不久,张某娥向东莞市第二法院起诉开发商,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协议书,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违约金及经济损失等共62多万元。

开发商则称,即使存在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张某娥也超过了约定的解除时间。开发商还提起反诉,称张某娥没有如约付清首付款,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购房款7万多元及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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