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印新法规定满16岁少年若犯“特大罪”按成人受审

2015-04-24 11:1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印度内阁于22日通过一项新法案,即16岁以上少年今后若犯下“特大罪行”,将以成人的身份受审。

目前在印度,未满18岁的少年即使犯下严重罪行,也只是接受少年司法局的审讯。但许多印度人认为,犯下强奸、谋杀或是用硫酸攻击他人等严重罪行的16至18岁少年嫌犯,应被判处更重的刑罚。

上述法案出台的背景与2012年震惊全球的新德里巴士轮奸案有关。2012年12月16日,23岁的医学院女学生乔蒂与一名男性朋友外出看电影,在回家途中被骗上一辆私人巴士后惨遭轮奸并杀害,这起轮奸案当时在印度各地引发了示威浪潮。涉及此案的六名共犯中有一人年仅17岁,尽管这名少年最终被判处强奸和谋杀罪,但法官只能判他最高徒刑三年监禁。

印度内阁22日通过的新法案将取代现有的少年司法法案。新法案包含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先确定少年嫌犯犯下的罪行属于“轻罪、重罪或特大罪行”;第二个部分是让犯下特大罪行的少年嫌犯接受一组心理医生和社会行为专家的鉴定,决定对方是否应以少年或成人的身份受审。

印度政府发表声明说:“(拟议的法案)试图取得平衡,在照顾少年的权益、保护其合法利益的同时,做到阻吓他人犯罪的目的,特别是针对妇女的残暴罪行。”声明指出,政府是考虑到16至18岁这个年龄层的少年犯下的严重罪行越来越多,以及受害者的权益和青少年的权益同等重要,所以才通过以上法案。

据报道,此次内阁会议是由印度总理莫迪亲自主持,新法案必须获得印度上议院和下议院的批准才可取代现有法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