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婚礼“求新”每年费一车黄金 北京新人多花超4亿

2015-04-17 15:20:57 张鑫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频为“一生一次”加码 新购礼服等婚庆用品 平均每场多花5500元 全北京新人一年多花4.57亿 婚礼“求新” 每年费一车黄金

5月婚庆旺季未至,不少新人早已开始筹备婚礼。近日,一名东北小伙花万元找专人策划“求婚秀”,引发各界关注及热议。

《法制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新人们“一生一次、必须完美”的心理作用下,很多本来可以重复利用的婚礼用品,都变成了“一次性”用品。

记者计算50对夫妇的婚礼花费发现,不算租用场地及婚宴的费用,他们在婚礼着装、婚礼用品、车辆装饰及场地布置等方面多出的花费,平均每场约达5500元。

照此计算,全北京的新人一年在“求新”上多花费约4.57亿元,可买1.64吨黄金。这笔钱如果投资余额宝,每天收益近5.5万元。

发现  为“一生一次” 花数千元买“求婚秀”

市民孙先生正在筹备6月初的婚礼,目前光在车队、现场布置等方面的花费,已超过1.5万元。昨天,准新娘又提出新要求:办一场求婚秀并拍成视频,在婚礼现场播放。

“当时我们正跟婚庆主持商量婚礼细节,主持人随口问了句‘求婚时有没有留下视频’,我媳妇就非得要重新拍个求婚秀。”孙先生告诉记者,婚庆公司的求婚秀报价最低3000元起,“稍微讲究点儿的,像出现路人帮忙求婚什么的,就要找群众演员,至少5000元起步。”

孙先生本来不想弄求婚秀,“但媳妇一句‘一辈子就一次’,我就没辙了。”在孙先生看来,车队、现场布置以及一些噱头式的项目完全可以从简,“比如婚礼场地的帐幕,婚庆公司本可以免费提供,但我媳妇非要全新的,那就得加钱。现在光这种‘买新’的花费,就已经多出好几千块。”

必须要“最新” 礼服穿一次变“废物”

“婚礼上穿的婚纱、礼服还有戴的首饰,一共花了3000多元,送人也不合适,只能放在那儿。”市民杨小姐两周前刚办完婚礼,如今她正为这些闲置品头疼,“婚纱就不用说了,敬酒礼服是大红色的,平时也穿不出去;首饰造型都比较夸张,上班戴也不合适。”

杨小姐告诉记者,在办婚礼前,闺蜜曾经建议她去租借敬酒服,“当时我觉得结婚必须用全新的,就买了全套,现在可倒好,全部浪费了。”

市民高女士结婚时办的是中式婚礼,“像敬茶茶杯、花冠、盖头、挑杆,还有我和先生的中式礼服等,本来都可以租借。但家长说不吉利,所以全部买了新的。”高女士算账发现,有5000多元的东西办完喜事就没用了,“如果当时去租借的话,总共花个1500元左右就能搞定。”

追访 “升级”加“求新” 一场婚礼多花2万元

记者上午走访近20家婚礼策划公司发现,“一辈子就一次”已经成各销售人员的“金句”,只要说出这句话,新人们都会主动或被动提高婚庆规模和价格档位。

据一家婚礼策划公司的销售透露,多数新人来商讨婚礼时,开始都会选择中低档位。但在随后的细节沟通过程中,大部分人会觉得此前的选择太“寒酸”,达不到“一生仅有一次”的隆重感,所以最终购买了高一档或两档的婚庆套餐。

“每档套餐之间的差价为2000元到3000元。整体来看,最便宜的婚庆套餐在我们这里卖得最少。”该销售说。

记者随后采访50对已经办完婚礼的夫妇发现,“必须最新”的心理,让很多本来可以循环使用的婚礼物品,变成了“一次性”。在50对受访夫妇中,只有3对表示结婚时的礼服是租借的,而他们的婚庆花费也是受访者中最少的。

对比50对夫妇的婚庆费用,记者发现花费最多的与最少的相差近2万元,基本可以抵扣婚宴的费用。而这些花费只包含婚礼着装、场地布置等环节,不包括租用场地及婚宴等费用。

算账

北京“求新”婚礼

每年多费约一车黄金

记者根据50对夫妇提供的婚庆花费计算,因“求新”和“不能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导致的浪费,平均单场约为5500元。

根据北京市民政信息网数据,2014年北京共有169128对新人登记领证,2013年共有163650对新人登记。这意味着,即使只有半数新人举办婚礼,平均一年全北京也有8.3万场婚礼。照此计算,一年中新人们光在“求新”方面的额外支出,就高达4.57亿元。

若按照今日最新千足金价格计算,这笔费用可以购买1.64吨金条,得用一辆载重2吨的卡车(搬家公司厢式货车)来运输。

如果将这笔钱投资余额宝,每天仅收益就接近5.5万元。(记者 张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