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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妈妈藏毒92斤被判死刑 庭上喊冤“我是文盲”

2015-04-17 14:13:24 魏徽徽 来源:大洋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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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文盲,我是被栽赃的!”听到法官宣判死刑,40岁女子林木花激动地表示要上诉。警方在她的屋子内查获各式毒品超过40公斤,她没法解释清楚这么多毒品的来历。昨日,广州市两级法院对51名涉毒罪犯进行了集中宣判,过半被处于重刑,且女性犯罪有所增加。

现场

贩毒时人赃并获庭上喊冤

来自外省的40岁女子林木花是一个单身妈妈,庭审时,她称自己身世凄苦,十多年前丈夫就失踪没回过家,自己独自抚养着两个孩子。若干年前,她让十多岁的孩子出去打工,结果孩子手臂受伤残疾了。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仍在读书,她靠着每月给人打扫卫生赚取的2000元给孩子交学费。

不过,广州中院一审查明,2013年11月13日,两名贩毒人员袁东龙与张穗连(均已起诉)共谋向林木花购买毒品用于贩卖。当日,袁东龙在白云区乐嘉路红叶大酒店旁会合,拿了毒资人民币4万元向林木花购买“冰毒”。袁东龙购得毒品后,与张穗连交接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不久后,林木花也被抓获,民警当场在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14包毒品,后又在她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含冰毒、海洛因、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计达46公斤,以及一大批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警方经长期跟踪和缜密侦查,已充分掌握了林木花制毒、贩毒的事实和证据。

林木花辩称,毒品是一个叫“萍姐”的,但她却不知“萍姐”的真实姓名、具体住址、从事工作、也不记得在何时何处认识“萍姐”,甚至都没有“萍姐”的联系方式。广州中院认为,林某花供述明显不合常理,也查无实据。一审认定林木花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对其判处死刑。

宣判后林木花哭着喊冤,她说“我要上诉,我是被栽赃的,我不会写。”法官告诉林木花,可以在看守所向管教提出上诉请求,十日后法官也会到看守所问她上诉的意见。

宣判

3人一审判死 5人判死缓

昨日,广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40件,共计5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51名被告人中,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的有27人,其中3人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特点

女性涉毒犯罪在逐年上升

广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毒品犯罪近年来一直呈高发态势,且有向低龄化发展,向农村地区蔓延,容留吸毒现象、女性参与犯罪增多等趋势,甚至造成一些农民因毒返贫,也有个别农村年青女性因以贩养吸被利用参与贩毒等现象出现。

花都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涉及女性犯罪的有45件46人,占全部毒品犯罪的8%。其中,2012年女性犯罪14件15人,2013年20件20人,2014年半年就查了11人,犯罪人数逐年上升。

广州中院表示,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从严惩处各类毒品罪犯,并对其中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适用死刑,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将禁毒人民战争推向纵深的行动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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