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中国古宅美国网站拍卖 山西、江西“出手”最盛

2015-04-15 07:55:14 杜安娜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症结:古宅界定规范缺位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并未听说我国古建被整件卖到国外的事情:“上世纪90年代,听说有我国的古宅搬到美国去了。更多的则属于建筑构件,比如壁画、天花板、寺庙的佛像等。”

古宅的流通和买卖引起了原佛山市博物馆馆长梁国澄的担忧。他告诉记者,“近年来也关注到这个问题,老宅的买卖现在的确是在法律边缘游走。”

“对于文物保护,我国有两个原则,一是,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二是,列入文物保护的单位,绝不能动。”梁国澄认为,“按道理来说,到了一定年份的东西都是文物,原则上属于国有。没有列入文物保护的老宅子,怎么界定所有权是目前发展文化产业,恢复我们的传统文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这就面临两难,不买卖,如何保护?放开自由买卖更不行,这样将来就都没有了,所以存在一个灰色空间。”梁国澄说,现在的问题是:一,这些老宅子能不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如果成为当地文物保护单位,需要认真去界定、执行。二,这些老宅有多长时间,潜在价值有多大,当地政府有没有明确界定的,买卖也需要规范。

“那这些还没有规范管理的老宅子,私下去流通,性质怎么定?我们谈论了很多年,但还没有很具体的细则。期待国家在老宅子规定上能有进一步的规范做法。”他建议:“除了划为文物单位的,挂牌以外的也要做一个摸底。这些过去没有重视,是一种缺位。” 作者: 杜安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