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长城“撞死”老人加拿大籍女子将被限制离境

2015-04-15 07:10:47 张剑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4月8日,73岁的黑龙江游客崔洪芳在慕田峪长城,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 FORTIN撞倒致死。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崔洪芳家属于前日向怀柔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怀柔法院已立案。昨天,记者从怀柔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启动限制该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程序。

4月8日,来自黑龙江的女游客崔洪芳在游览慕田峪长城时,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FORTIN撞倒,头部重重地撞到地上,崔洪芳终因伤势过重而身亡。事后,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警方报案,警方经调查确认,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加拿大女子曾购买4月11日机票欲离开中国,但目前尚未离境。崔洪芳家属曾担心该加拿大女子离境,导致无法向她索赔。

4月13日,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请。怀柔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案件将由怀柔区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

昨天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这起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怀柔法院已启动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程序,正在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目前还没有走完相关流程。怀柔法院在作出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裁定后,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释疑

1 法院能否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专家谭秋桂称,限制外国人离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涉案的外国人就不能离开中国。本案中,既然崔洪芳一方的家属已在法院提起诉讼,也提出了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法院已经立案,那法院就将做出决定或裁定,不准作为被告一方的这名加拿大女子离开中国。

2 如何限制涉案外国人离境?

谭秋桂表示,一般来说,法院在做出决定前,都会和负责出入境管理的公安及边检部门进行沟通。法院做出相关决定后,还会向公安和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公安和边检机关来执行。随后,公安和边检机关会启动边控措施,这样就可以确保涉案的这名加拿大女子不离开中国。

3 从启动到达成限制要多久?

据谭秋桂介绍,在法院启动对涉案加拿大女子的限制离境程序后,在多长的时限内完成,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目前民事诉讼法里关于诉讼保全方面的一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参照这一规定,法院在接到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相关裁定。裁定做出后,立刻向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限制离境裁定交付执行。谭秋桂表示,这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案。

4 限制离境的时长有否规定?

谭秋桂表示,该案已经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法院做出决定,采取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措施,有利于案件的进展。

谭秋桂表示,一旦法院作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或裁定,直到案件完全了结,涉案的加拿大女子才可以离开中国。而案件完全了结,是指判决生效,并根据判决执行完毕。按照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和崔洪芳家属中的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那么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将根据二审判决进行执行。只有执行完毕后,才可以离开中国。

5 加拿大女子如何解除限制程序?

谭秋桂表示,在案件完全了结前,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缴纳了保证金或拿相关财产作担保,则可以解除限制离境的决定。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