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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后环保部“约谈”对象多为政府一把手

2015-04-14 07:02:18 申孟哲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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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势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门“约谈”的做法已经持续了10年之久,只不过过去约谈的多是问题企业等一个企业、一个事件。2014年5月,《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颁布,约谈的思路发生了变化。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指出,其实这种“约谈政府”的做法过去也一直存在,但过去大多数是约谈分管环保的行政副手,像现在这样直接约谈一个地区、约谈当地政府“一把手”的,确实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个变化。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直接负责。这已经表明,无论是在理念、认识上,还是在法律规定上,对环保,地方政府已经责无旁贷。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直接把责任交给地方政府,抓住要害,让他们再去管理问题企业,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抓住关键少数’。”夏光说。

事实上,在上述被约谈的河北多地,钢铁、皮革、火电等行业,恰恰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和主要产业,因此很多地方官员认为,迫于经济发展、就业等压力,环保经常“推不动”,或者不处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环保并不反对经济发展。‘强势环保’恰恰是在环保的同时,让当地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环境容量,实现更好的经济发展。”夏光说。本报记者申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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