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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撞人外籍游客未失联 死者家属递交起诉状

2015-04-11 11:04:32 刘子文 张静雅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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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黑龙江游客崔洪芳在北京慕田峪长城游玩时被一名外籍女子撞倒当场身亡(本报昨日曾有报道)。此后,外籍女子一直未出面表明态度引起死者家属不满。目前家属已经向怀柔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若法院完成诉讼受理,外籍女子将被限制出境。

死者家属递交起诉状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肇事的外籍女子是一名加拿大人,名叫Julia Fortin,现年38岁。死者家属表示,外籍女子在公安局录口供时称,从长城由上往下跑时,不留神一脚踩空了台阶撞到了老人。对此,家属并不认同。

据死者家属陈女士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向怀柔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如果在该女子离境前法院可以办理完诉讼受理工作,该女子将被限制离境。

“我们经过多方寻找肇事女子,到加拿大大使馆要说法,使馆工作人员也不接待,时间已经过去两天了,到现在肇事女子也不露面。”陈女士哽咽道,“老人去世了,现在就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加拿大游客未失联

昨日下午5点,死者家属来到怀柔区盛唐法医鉴定所,祭奠被加拿大女子撞死的老人。

北京警方表示,8日在慕田峪长城景区意外“撞死”中国老太的加拿大籍女游客并未失联,警方和相关部门正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初步查明,当日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间,加拿大籍游客Fortin在下行中撞到游客崔某,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目前正进一步开展工作。

律师说法

外籍女子应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瑞雷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目前情况看,大家在长城游玩都不会想到会将他人撞倒致死,所以也就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应属于意外事件。但外籍女子的行为确实致使他人死亡,存在过错,而不是过失,应承担民事责任。

朱律师称,如果外籍女子在离境前,法院可以办理完诉讼受理工作,并限制该女子出境,该女子离境将会受到限制,但需尽快完成诉讼受理工作,由法院限制其出境。

北京晨报96101现场新闻

记者 刘子文 张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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