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互联网+三农”的春天来了

2015-04-07 20:49:41  来源: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互联网+三农”的春天来了

  作者:魏延安

什么是“互联网+三农”?从实践看,农村电商是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农村电商蓬勃兴起,促进了农民增收,也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电商兴起

农村电商自2009年以来呈现暴发的趋势,到2013年,仅在淘宝和天猫平台上,从县域发出的包裹就达约14亿件,淘宝网和天猫上注册地在农村(含县)的网店超过200万家。农村电商的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个体农民电商创业自发兴起。大量回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和部分大学生村官,开始运用电商这一便捷的平台,销售农村土特产品。全国百佳网商“山之孕”特产店的创办者杜千里,MBA研究生毕业后回到农村创业,利用一根网线,把太行山区的野生药材、绿色杂粮等通过互联网销售出去,2011年实现150万元的收入,当地土特产收购价格平均增长了1—7倍。

以乡村为区域实现聚集。开始出现“淘宝村”这一新事物,即大量网商聚集在农村,以淘宝为主要交易平台,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的电子商务生态现象,一般网商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以上,且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截止到2014年年底,国内已经发现淘宝村211个,涵盖网店7万个,直接就业28万人,并带来物流快递、包装等服务业大量间接就业。

以县域为单元形成电商新经济。经阿里研究院总结,全国初步形成县域电商发展十大模式。以小商品批发著称的浙江省义乌市,实现了网上再造一个义乌的转型,2013年注册地在义乌的淘宝卖家(含天猫)账户达到10万个,超过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商户数量(7万家左右);电商交易规模856亿元,交易额也超过实体市场。

互联网+:三农新机遇

电商为正在转型的农业农村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为青年在农村创业创造了有效平台。电商创业,只要一台电脑,一根网线,注册一个淘宝账户就能开张,启动资金只需几千元,产品有农民生产,发货有物流公司代理,自己只需要用好网络就行,还满足了年轻人的要体面、收入好、挺时尚的创业心理。

提供了农产品市场对接的有效载体。网络大大促进了信息的传播和对接,有效缓解了农产品滞销现象。2013年11月25日,海南省农业厅联合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淘宝网·特色中国海南馆”正式上线,仅椰子饭一项,三天销掉了以往线下全岛一年总销量的63%。阿里研究中心预计,2014年预计中国农产品电商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较2013年再翻一番。

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有效途径。目前,农村电商从业群体一般人均月收入集中在2000元到5000元之间,而未上网农民收入则一般在1500元到2000元,前者已通过电商迅速成了“村里的白领”。特别是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有了电商平台后,可以直接与消费者见面,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农民明显增收。“中国芒果之乡”广西田东县,已经有3500多家网店销售田东香芒,一般当天摘果,当天发货,3至4天就送到消费者手中,网店比实体店成本低,而且芒果附加值比实体店高,赢利空间更大。

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有效切入点。电商把盲目的生产逐渐转向依靠市场来定位,拿到订单再生产,从根本上避免了卖难。安徽省绩溪县于2014年3月推出全国首例私人定制农场项目——“聚土地”,用户只要提前订购一定数量的土地份额,每个月能够收到土地产出的蔬菜水果,并免费到当地住宿旅行。项目发布短短5天时间,点击5亿次,参与购买3500多人,销售土地465亩、228万元,农民每亩土地增收2000余元。

开拓出农村消费市场新的增长点。全国2006个县域地区中,2012年超过3000万人上淘宝购物,花费1790亿元。研究表明,消费者通过网络零售消费的100元中,约61元是替代性消费,也即从线下消费转移到了线上;但是另外的39元,则是因网络购物的刺激而产生的消费增量;而三、四线的县域地区网络新增消费更高达57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专门为村民代理网络购物的淘宝客。大量网络和电商企业开始开拓农村市场,阿里巴巴开始密集调研农村电商,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开始设立农村配送点,兴起了一轮下乡热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