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各族群众心坎上
2015-04-04 16:16:06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房小奇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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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好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我们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和僧尼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坚持每年办好利民惠民“十件实事”,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更加”:让各族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大力发展学前“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完善15年免费教育政策、提高年生均补助标准,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拥有更稳定的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西藏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获得更满意的收入,拓宽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3%、增幅列全国第2位;享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农牧区免费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为所有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每年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筛查确诊的10000多名先心病儿童全部得到有效治疗;创造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基本完成了46.03万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了拉萨城市天然气供暖工程;营造更优美的环境,实施水、电、路、讯、邮政、广播电视、农家书屋、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基本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13万人实现了稳定脱贫,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 坚持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争取人心,落实好利寺惠僧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全面小康,不能把任何一个群体落下、不能让一个人掉队。西藏是一个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区,全区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座、在编僧尼46000人、信教群众200多万人。我们坚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把广大僧尼作为公民和朋友,把寺庙僧尼工作作为重要的群众工作、民生工作,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完善落实利寺惠僧各项措施,使寺庙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注重关心关爱,充分发挥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的作用,认真履行教育管理服务职能,每个驻寺干部与一至几名僧尼交成朋友、开展一次家访、办一件实事、建一套档案、畅通一条联系渠道,形成一套管委会、寺庙、僧尼家庭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改善公共服务,把寺庙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每座寺庙都有国旗、有路、有水、有电、有广播电视、有通讯、有报纸、有文化书屋,让僧尼不出寺庙就能了解到党和政府的政策、社会的进步,感受到西藏安定祥和、发展变化的新局面,引导僧尼走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路子;把寺庙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为所有在编僧尼办理了医疗、养老、低保、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并建立健康档案;将僧舍修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将寺庙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畴统筹推进。加强激励引导,在全区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使先进寺庙和先进僧尼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激励,充分感受到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了广大僧尼争先为发展稳定作贡献的积极性,促进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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