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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15-04-01 17:10:17 周 强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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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人民法院党组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保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应当切实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领工作、指导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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