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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断言资本外流尚缺乏依据

2015-03-27 07:32:04 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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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售汇出现逆差是否说明资本流出?实现资本可兑换如何防范风险?如何看待中资企业海外债务风险?针对近期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回应称,断言资本流出缺乏数据支撑。目前正在考虑QFII和RQFII制度的改革,比如考虑资金进出的便利性以及突破10亿美元额度的上限。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15年1至2月银行累计结售汇逆差254亿美元,有市场人士担心我国有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出。对此,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表示,2014年8月到12月份,跨境收支确实出现了一定的净流出,但今年一二月份情况出现了反转,从监测数据来看,跨境收支依然是净流入。

数据显示,一二月份跨境收入减去跨境支出之后的净流入是551亿美元,同比增长38%,其中在货物贸易项下净流入449亿美元,同比增长5.6倍。

对于银行结售汇前两个月出现的逆差,王允贵认为,这是由于很多出口收入没有结汇,而是变成了外汇存款。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为优化资产负债表的币种结构,增加了美元资产持有,并不是资金流出了境外。

王允贵还举出一组数据加以佐证,一二月份出口收入换成人民币的比例大概下降了10个百分点,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存款一二月份增加了639亿美元。另外,一二月份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顺差是1206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倍;实际利用外资225亿美元,同比增长17%,两项合计超过1400亿美元,国际收支基础数据也是不支持资本流出说法。

“总体来看,断言资本流出缺乏数据支撑。”王允贵表示。

针对最近有外媒报道称QFII和RQFII准进入机构投资额度将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的传闻,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26日在外汇局例行发布会上并未给予正面回应。不过他也表示,正在考虑QFII和RQFII制度的改革,比如考虑资金进出的便利性以及突破10亿美元额度的上限。

根据外汇局此前的规定,单家QFII申请投资额度每次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累计不得高于等值10亿美元。2012年12月,外汇局放松了对QFII额度的限制,规定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外汇局26日最新公布的QFII、QDII和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于26日获得12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这是除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三类机构之外,首家市场化机构突破10亿美元的QFII额度限制。

不过,针对突破10亿美元上限是否为制度上的改变的问题,郭松则表示,“制度的改变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

截至26日,外汇局累计批准721.49亿美元QFII额度,累计批准899.93亿美元QDII额度,累计批准3298亿元人民币RQFII额度。

郭松当日还表示,在40多项资本项目交易中,能够达到部分可兑换的已经达到85%左右。在实现可兑换路程上只剩下“最后一公里”。

而针对市场比较关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后是否会增大资金外流风险的问题,郭松则表示,很难确定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之后,一国到底是资本流入还是资本流出。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不断试探、不断完善改革方案。从现在来看,我们的方案和相关的改革步骤应该都是切实可行的。“在这个过程中,会把风险的问题、资本流出的问题当做重中之重去考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个别主体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应该由市场按照产权清晰的原则来进行确定。”郭松说。

近期在美元升值的背景下,有市场人士担心中资企业的海外债务风险问题。对此,郭松表示,截至去年9月份,我国的外币债务余额是8948亿美元。“目前我国外债总体水平是合理的,相对于我国3.95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来说,8900多亿美元的外债国家层面绝对有能力偿付。从总体上来看,目前中资企业外债风险可控。”记者 张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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