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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3次致函查污未果 环保部约谈驻马店副市长

2015-03-26 09:52:04 李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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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执法再次遭遇地方政府“不配合”的尴尬。

3月25日,环保部对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此前,2014年8月~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这反映出环境执法受到很多干预,地方环保部门受制于地方政府。”

致函查污

连催3次拖了4月才完成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第四次使用“约谈”利器,对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相比于前三次,此次约谈涉及的环境问题更耐人寻味。

据悉,2014年8月~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直至2014年12月,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才全部停产。

现场复查

违规企业数量不减反增

2015年2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赴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皮革企业增至30家,且正常生产。

环保部认为,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政府在处理该问题中存在环境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务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平舆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皮革企业依法予以彻底取缔,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落实皮革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约谈追责

副市长表态将迅速整改

邹首民强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应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约谈要求有关落实情况报环保部。

对此,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昕代表驻马店市政府作表态发言,表示约谈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是实事求是的,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一定妥善解决约谈中提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张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环保大检查执法活动,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管理力度,认真组织蓝天工程的实施。同时,举一反三,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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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

新环保法“撑腰”破题“唯GDP论”

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取缔违规企业最终未果,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态度“强硬”,在保护环境上的态度“软弱”。

当前,即便是中央改革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纠正“唯GDP论英雄”的观念,但是,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政府,要想彻底改变发展观念,仍需要一个过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地方环保部门受制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保护的产业,环保部门又如何去取缔和减少呢?这里本身就反映了一种纠葛和矛盾。而早在去年3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指出,地方在环境执法上存在几种情况:“不敢为”,很多地方政府不让环境管理部门去企业检查;“不能为”,很多基层环保部门缺人才、缺能力、缺技术设备的问题极为突出;“不作为”,行政干预、地方保护很普遍。

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严格环保执法的主力应该是地方政府,需要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

同时,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环保部强调,此次针对平舆县人民政府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警示。环保部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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