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专家谈新一轮国企改革:意识形态比实操重要
2015-03-24 07:33:45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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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盘活存量资产的商业模式 《中国经济周刊》:全国有13个省市明确今年将着力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李克强总理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这是否是改革的破题关键所在? 李保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试点是一种有益的深入探索,可以进一步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根据长期的研究探索,目前营运和监管国有资产的主体主要有五类公司形态:第一类是主要做增量的资本投资公司,此类企业根据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来考核。第二类是主要做存量的资本运营公司,也叫资本经营公司,比如诚通控股和国开投,这类企业在扭亏增赢和并购重组过程中,重新整合包装现有资产,再去市场运作,效果非常好。第三类是控股公司,此类公司作为参股后的股权持有人,利润也很可观,像北京控股,天津泰达等就是这样。第四类是集团公司打造成实际上资本运营公司,比如宝钢、中航工业等具备各类资本运营职能、拥有若干金融牌照的实体,这也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必然带动的产融结合。第五类是有一定特殊使命的综合性公司,诸如中信,直接归属国务院管理,有点像新加坡的淡马锡。 当前国有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现在“钱少人多机制不活”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无论是改组若干家资本运营公司,还是重组若干家资本投资公司,更多都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出一种优秀的商业模式,从而找到一条解决国有企业“钱少钱从哪里来?人多人到何处去?机制不活怎么转?”等问题的道路。 改到深处是产权 《中国经济周刊》:推进产权多元化的现实路径在哪儿? 李保民:改到深处是产权,产权多元化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保障制度,这是企业抵御风险比较好的方式,这在金融危机中已经得到验证。纵观世界500强企业,绝大多数都是股权多元化的。我认为下一步推进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主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第一,按照基本经济要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投资体制改革是利好消息,由于没有明确投资目录的细则,即哪些行业能进、哪些行业不能进,因此虽然新、旧“36条”都明确提出法无禁止皆可为,但现实中仍然存在阻碍,所以壮大非公经济的潜力依然巨大。 第二,引进外资外商,更要通过引进资本来引进机制。大家现在对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清,但人权的力量没有认识清楚。当资本力量越来越大时,就需要健康合理的机制保障合理人权,约束不合理人权。引进外资外商时必须要注意到,引进资本不仅仅是引进产品和技术,更重要的是引进体制和机制,到底怎么做。 第三,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战投的作用毋庸置疑,并且国有企业目前具备引进社保基金、保险、理财、证券、外汇储备等各类战略投资者的条件。 第四,职工个人投资入股。混合所有制经济让职工入股,形成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这是最大的亮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在一些行业已经试行过职工持股,今后的职工持股过程也要注意连股连利又连心,特别是要一企一策,避免一刀切。 第五,是经营管理者可以持股,而且可以较大比例持股。我们鼓励大家全员持股,但是反对平均持股。如果是上市公司可以开展股票期权,央企则要破解高层经营管理者和行政官员间的交叉任免问题。 第六,生产要素作价入股。三中全会强调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造福人民,这些生产要素如何作价入股,国家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策,拿出具体办法来。 第七,发展和完善职工持股会。可以通过交给工会代管、单独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交给中介机构托管、采用“顶名制”方式持股等四种方式实现。 第八,是国有产权之间交叉持股。这个操作难度相对较小,像央企和央企之间,央企和地方企业之间都有示范。比如中航工业的第二大股东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国有资产的大面积流失不可能了” 《中国经济周刊》: 怎么看待被广泛关注并夹杂“私有化”非议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改革? 李保民:从企业角度讲,随着资本力量越来越大,职工个人投资入股是一种非常好且意义深远的利益联系形态,就是常讲的“连股连利连心”。但这种持股在每个企业情况不同,要区别对待。有些企业搞平均持股,有些企业就是高管持股,以德国的一些公司为例,把员工划分为八个等级,前四个等级可以持股,明确要留住这些人才,后四个等级不允许持股,让非稀缺人员流得动。 这里有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职工一持股,马上就有人炒作为私有化,国有资产流失。贴上这种意识形态的标签,容易使当事人担心政治风险而不愿推进改革,产生了改革阻力。我认为以现在中国的国资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各类监管条例的制定,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等,大面积的国有资产流失不可能出现。从另一个角度看,国有资产放在那儿不用、不发挥效益难道就不是一种流失?现在的员工持股更多是技术、专利、投资等量化入股,应该实事求是地加以评判,不能说个人一持股就是私有化。 理论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导,解放思想又是理论创新的前提。这绝非一句口号,而是要真正让思想解放、让观念转变,客观地认识私有化、国有资产流失地新的现象和途径,有的放矢的采取有效措施,而不是一味地被旧的思想困扰着混合经济的发展。这种意识形态的障碍不解决的话,国有企业改革就难以深入进行下去。 《中国经济周刊》:有些民营企业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门槛多、垄断行业准入受限、法律对产权保护不完善,导致他们担心混改后的预期。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李保民:这种担心实属正常,不光是民营企业担心,国有企业也会担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买卖双方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谋划,国企和国企之间合作,民企和民企之间交易,都是从利益最大化和风险防范这个角度出发的。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不必纠结于某一方的担心,还是要从实现共赢,从全局上完善法治保障,推进配套改革,不断细化各项规则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现在也有很多民营企业,看到了国企在某个领域的优势地位,愿意通过企业联盟、合伙制及产业链等形式和国企合作,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地位,实现共同发展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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