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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旁的“垃圾森林”——天津塘沽进口废塑料堆场目击

2015-03-23 20:50:58 刘茁卉、李芮、关桂峰、赖雨晨、覃星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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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固废“洋资源”蜕变“洋垃圾”

堆场看门大爷告诉记者,这个堆场的老板是天津本地人,除了这个堆场,周围还有几个堆场也是他开的,但规模没有这个大,场里的货物是别人进口来放在这里的。

一位来自河北衡水的李姓进货商告诉记者,货场是私人的,只管进库出库,货场过磅交每吨10元的手续费,每车交50元的装车费,别的不管,买货直接给货主打电话就行。

“我每天需要12吨的货物,今天已经拉走了两车。我自己没有进口许可证,经常到这个堆场来买货。”李老板说。

进口废旧塑料清关入境后随意买卖究竟有哪些危害?记者向天津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进行求证,处长袁倩对堆场表示尚不知情。她说,国家不允许进口废物在露天场所堆放,或在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加工,“天津应该不存在大型堆场倒卖进口固废的问题”。

进口固体废物因其废旧属性经常被公众误以为都是“洋垃圾”,事实上,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当代,许多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物经过加工都可以变成节约矿产的“洋资源”。

海关总署缉私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进口固体废弃物对节约资源有重要意义,不能将其同于“洋垃圾”,是不是“洋垃圾”应该以其是否对环境构成污染和危害为标尺,国家禁止进口但走私进来的废物一般都对环境有较大影响,是“洋垃圾”;但已经入境的由于加工工艺等问题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也是“洋垃圾”。

为规范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由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作为原料利用”,“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即便这些废塑料如货主所言是“正规进口”而来,但企业将其转手倒卖已然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且给一些不具备加工利用资质的小作坊提供了原料和生存空间。

在天津、广东等地的拆解加工小作坊内,记者看到,进口固废多被露天堆放,地面多未完整硬化,有的甚至还在使用焚烧等落后工艺拆解加工,黑烟滚滚。

袁倩表示,废塑料等如果露天存放,经过雨淋,可能会有一些杂质被冲洗至环境中,对地表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国门“百密”难抵后方“一疏” 全程监管仍待加强

天津塘沽的这个随意倒卖进口废塑料的堆场,今年年初曾有媒体以图片形式曝光,一月底记者采访时,天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都表示已经看了这些报道。然而,记者三月底再次造访却发现,该堆场没有任何变化。

当问及有没有海关或者环保工作人员来检查过,看门老人说,“老板有关系呗,这么多年如果这些都搞不定还怎么做?”

进口固废进入国门前要经历层层把关,为何清关后却在部分地区“自由流通”?

在谈到监管难题时,海关总署及多地海关负责人都将“许可证管理”列为首要难题。据天津海关缉私局直属队副队长任国权介绍,近年来一些没有加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骗取或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的案件十分常见,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

海关总署提供的数据显示,两年来,全国海关共查获此类刑事案件196起,查证涉案废物114.95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61.1%和80%。甚至有公司以虚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等手段骗取许可证,进口货物后在港口直接倒卖的案件发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进口废物原料管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已初步建立了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但各部门在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装运前检验、口岸通关、运输流通、加工利用等环节的共同监管、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方面还不够。多地一线监管部门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系统互联,执法互助,严厉打击进口固废清关后随手倒卖的不法行为。(参与采写:刘茁卉、李芮、关桂峰、赖雨晨、覃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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