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北京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90万城乡居民受益

2015-03-15 08:27:40 赵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周艾连  
分享到:

市人社局近日透露,本市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据了解,90.7万人将因此受益。

市人社局发布的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

这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月和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当年受益人群为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2万人。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

相关新闻

本市调整工伤待遇一级伤残月增380元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13日市人社局公布了本市调整后2015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细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其中一级伤残可以增加380元。

据透露,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5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其中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

此外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两项调整均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等人员共1.2万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