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权力
2015-03-12 10:47:26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2 与百姓生活有啥关系 这么“高大上”的“管法的法”,与百姓无关吧?其实,这是误区。 你可曾想到,政府突然发布限购(房、车牌)令,油价“任性”加税,“同命不同价”,诸多街头巷尾热议纷纷的话题,其实都可循照立法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法治化方案。 那么这部法,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对规范地方政府有什么用? 有关部门可不能再这么“任性”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代表说,十八届三中、四中会全都明确提出来,要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税收法定就是就是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解决。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出台的限行、限购、限号等措施,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表示,“限行、限购、限号,都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都是在极端的情况下施行的。行政手段可能确实行之有效,但不一定公平,如果要达到公平,必须要通过立法的手段。” 地级市也有立法权了。现行立法法规定,享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总共有49个,此次草案新增加一类:235个“其他设区的市”。新旧相加,全国284个设区市将全部享有地方立法权。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晚报雪君工作室主持人郑雪君激动地说,“这对我们温州人来说,无疑是个喜讯!”温州曾连续20多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批准其升级为“较大的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获得“地方立法权”,以解决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转型发展遇到的法制障碍。 3 修订是为法治提速 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于此背景下观之,实现“四个全面”的每个维度,都离不开前置性的立法工作夯实“地基”。没有良法,小康社会不完整;没有善法,改革硬骨头啃不下去;没有大法,依法治国就成了无本之木;没有严法,从严治党就成了空话。 全国政协委员甄贞认为,立法法的修订解决了3个问题。一是解决了过去的立法多头的问题;其次,程序上解决了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解决了立法不透明的问题,加大立法公众参与度。 “国家修改立法法,更有利于全国各地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的实际、丰富完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更有利于我们营造一个法治化的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认为。 对于立法法修订,周汉民建议,“立法法必须从严,不能从宽。”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贵州省委专职副主委、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黄惠玲建议增加一款:涉及跨行政区划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事项的,应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联合规章。 |
相关阅读:
- [ 03-12]晒在阳光下的权力就不会出现“圈子化”
- [ 03-12]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王利平:权力清单制度要落实好
- [ 03-12]张艺谋与张伟平演“权力的游戏”
- [ 03-12]福建省公安厅“晒”行政权力清单 市民可上网查询
- [ 03-11]立法法修改,为权力越位设置篱笆
- [ 03-11]评论:修改《立法法》,让权力不再任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