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冯俊:个人信息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2015-03-11 21:33:22 金诗雨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分享到:

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新社发 廖攀摄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金诗雨)“两会期间,委员们都接到过各种骚扰电话,这种信息是从何处透露的呢?不少委员现在都关注到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11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

随着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方式的使用,个人信息的价值不断被挖掘、被使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据相关调研机构发布的报告,去年全国的骚扰电话总数在200亿通以上。而据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的统计,去年骚扰电话的用户举报次数在4亿次以上,总体呈梯度递增趋势。

冯俊认为,当前大数据概念十分火热,大数据需要采集大量的个人信息,其中就会涉及许多个人隐私。如果对这些收集数据的行为与数据的使用不加以规范,一旦与互联网传播相结合,会导致严重的侵害个人权利的行为。大量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出现,表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迫在眉睫。

冯俊分表示,国内初步建立了对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散见在相关法律条款、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但缺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性立法,没有一部基本的法律来全面系统地就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监管机构及其职责、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受到侵犯时有效的法律救济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

冯俊分析称,在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方面,美国采取分行业保护的分散立法模式,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欧盟模式则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个人数据资料的保护模式。以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特征,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他建议,国内可借鉴上述两种模式各自的成功经验,尽快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立法路径。

“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需要从法制建设、技术创新、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多层面进行配套制约,建立起长效机制。基于当前我国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和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为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冯俊说。(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