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10日电 (田雯 宫尚轩)网络秒杀苹果手机却抢到山寨货、团购电影票却被要求补差价、通过旅游网站办理境外旅游签证却被当地警方认定非法滞留……临近“3·15”,江苏省工商局专门针对网络购物,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注意留存订单、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是新《消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消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确立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启动落实的第一年。江苏省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江苏共处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19618起,比2013年增长5624件,占2014年投诉总量的14.5% 近年来,我国网络购物发展迅猛。据江苏省工商局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其中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6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48.9%提升至55.7%。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8万亿,增长48.7%,其中,移动端购物市场规模达到9297.1亿元,年增长率达到239.8%。 线上办理旅游签证却被当做非法滞留 吴女士在某旅游网站办理了俄罗斯签证,去往目的地莫斯科和奔萨。但从莫斯科到奔萨的时候,被奔萨当地警察以非法滞留名义罚款12000元。后吴女士投诉至工商部门要求该旅游网站承担相应损失。经调查,该旅游网站为吴女士办理的签证本身没有问题,但需要72小时之内在当地城市办理签注手续。 该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对于办理俄罗斯签证和签注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没有认识,导致了非法滞留奔萨的情况。而该旅游网站未在办理签证过程中就此问题对消费者进行解释说明,从而导致了消费者对于办理签注的概念一无所知。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消费者与该旅游网站达成调解协议,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500元。 李艳表示,随着出境旅游在国内的不断升温,消费者去往境外各地也越来越频繁。不同国家的入境手续各有不同,特别涉及到一些不为常人所知的概念,旅游服务公司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将可能导致旅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相关细节考虑到位,进行合理的提醒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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