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平: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2015-03-10 22:52:2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周艾连 |
分享到:
|
立法法的修订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连日来,修订有“小宪法”之称的立法法,成为此次全国两会的热点之一,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 牵牛要抓牛鼻子,抓大事要切中要害。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立法是关键一环。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修订立法法,是从源头上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立法基础,可谓抓住了“牛鼻子”。 修订立法法是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我国现行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许多新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新要求,立法工作面临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改立法法十分必要。 立法法的修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看,“一收一放”是立法法修订的“两条腿”,如何让这“两条腿”收放自如、协调统一最为重要。 所谓“收”,就是遏制立法行为中的“任性”,守护立法的“边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我们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要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地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法律化。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仓促之间出台地方性限行、限购措施,引发广泛争议。因此,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在制定部门规章过程中,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其目的就是整治以规谋权、以规谋私、关门立法、“夹带私货”等顽疾。 所谓“放”,就是有针对性地扩大地方立法权。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样以来,全国282个设区的市都将享有地方立法权,方便它们制定地方性城市综合执法法规。 |
相关阅读:
- [ 03-04]国平:让中国智慧点亮中国梦想
- [ 02-14]国平:树不能断根,人不能忘本
- [ 01-14]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主持第三次中印尼反恐磋商
- [ 01-04]10位专家谈依法治国的文化基础(图)
- [ 12-15]国平:界定新常态 谋求新发展
- [ 11-12]习式讲话再造官方话语体系 善用短、实、新文风抒发情怀
- [ 11-07]国平:APEC“主场优势”将贡献中国智慧
- [ 10-14]国平:港版颜色革命注定要失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