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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访谈]立法法修改 给规矩立“规矩”

2015-03-08 15:57:1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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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听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来首次修改。良法才能善治,治理国家,必须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立法法则是规范国家立法的依据。立法法修改为何选择这个时间点,与“全面深化改革”有何种关系?怎样通过法律束紧权力的笼子,让权力不再任性?这样的“国家大事”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今天的新华网2015年两会《新华访谈》与您讨论备受关注的立法法修改相关话题。

访谈嘉宾: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于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涂铭 新华网特约评论员、新华社记者

   图为《新华访谈》节目录制现场。新华网 陈竞超摄。

谁来制定规则 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行

主持人:立法法是什么法?2000年颁布施行的立法法面临什么问题?

马怀德:立法法是调整立法活动、规范立法行为的一部法律。从内容上来讲它既要解决立法的体制问题,即立法权如何划分,同时还要解决立法程序应该如何展开以及立法的技术和方法问题。立法法实施15年来,在规范立法行为、调整立法活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求,对立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立法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现在的立法整体上说针对性差、可操作性差,不够明确、不够具体;二是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立法在反映人民意愿、反映社会客观规律方面,解决具体社会问题方面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立法的民主性不足,很多立法反映的是部门利益,是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结果,它不能客观地反映人们的要求;四是立法的程序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整体上说我们立法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需要进一步增强它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保证它能调解社会关系,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效适应改革需求的目的。

主持人:傅莹在本届人大开幕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次立法法的修改内容全面地反映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如何理解立法法的修改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

于安:他们之间是因果关系。

一方面,把立法法列入审议议程就是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所以修改的动意、基本的初衷就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出发的。

再有一方面,立法法的重要性还在于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相联系,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下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谁出规则、规则怎么出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导性的问题。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当中,涉及到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国防、国际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立法法是关于立法的法,所以要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坚持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是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解决规则的制定问题。所以这两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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