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王填代表:电商平台应为假冒伪劣“埋单”

2015-03-06 16:49:03 刘良恒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刘良恒)“假货横行,电商平台难辞其咎,必须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近10多年来,我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在一片繁荣的背后,偷税漏税、假冒伪劣横行,售后服务难、知识产权侵权等诸多问题也一直存在。

“客观地说,假货并非线上独有现象,假冒伪劣一直是我国商贸流通体系的一大顽疾。但是,由于网络强大的连接作用,假货在网上流通速度更快、体量更大,电商平台甚至被一些人称为‘假货集散地’。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此引起高度警惕。”王填说。

王填告诉记者,他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反映购物容易退货难。商品质量不好、物流慢、退货难、安装难等成为电商售后投诉较多的问题。据中消协对外公布的电子商务诚信调查报告显示,售后环节成网购诚信“软肋”,仅有五成消费者对售后环节满意。

王填建议,所有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都必须实名登记,电商平台对电商商家的销售行为要补充连带责任。此外,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加大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促进整个电商行业的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