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推动民资进入金融领域 民营银行扩围将不设限额
2015-03-06 07:11: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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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扩围在即,政策风向日渐明朗。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方面明确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同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总结经验,将积极推进民营银行发展,不设数量目标。 2014年末,分别设立在深圳、上海、温州、杭州、天津五地的5家民营银行已全部获批筹建。去年全年,银监会还新批设了14家民营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增108家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村镇银行。 在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尚福林强调,2015年要“全面深化银行业改革开放,支持民间资本多渠道进入各类银行机构”,其中包括“扩大民营银行试点范围,加快出台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完善民营银行持续监管框架。”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正在考虑筹建民营银行,有的已经将初步方案申报给了政府部门,而银监会也将考虑在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由东部向中西部、北部扩大试点范围。 按照民营银行的审批程序,首先方案申报到当地银监局,由银监局上报到银监会,再由银监会批准,最终银监局批复开业。也有业内人士称,未来银监会简政放权也可能将民营银行审批权下放到地方银监部门,不过具体安排还有待细化落实。 “上海已批复了一家民营银行,目前还没有接到新的申报方案。如果将来有申报,符合条件我们就会批。”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前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成熟一家批一家不受限额,等于是市场放开了。”据银监会统计,目前国内市场上有中资银行4047家。“现有的银行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也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市场需要新的、更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机构进入。但是,并不是说有了民营银行,实体经济融资就一定能达到多么惊人的效果,只是多了一个金融支持的渠道和元素,银行还需要有服务意识。”蔡鄂生说。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小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的银行主要是缺层次,在面对不同市场、服务对象等多样性上和国外相比差得远,所以说民营银行发展的空间还非常大。民营银行原来都是每个省市按数量指标分,现在没有了指标,是好事,不过令人担心的是,到时候又会把门槛弄得很高,这样批准的数量就很少了。” 实际上,监管层对银行准入的审慎态度也在于其对风险把控的重视,“让赔得起牛的人放牛。”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曾指出,“商业银行拿的是特许牌照,享受一定稀缺资源,经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旦发生风险,除了未来存款保险那一部分,就需要银行发起人的个人资产。”因此,银监会要求民营银行股东承诺“风险自担”。 在民营银行的监管考核指标方面,目前未有细则出台。“差异性监管一直是银监会提出的方向,这就必须把民营银行如何运行搞清楚,弄清风险底线和风险表现。另外,还需要有退出机制的安排。”蔡鄂生说。 “民营银行必须要有自己的模式,如果走传统银行存贷利差的模式,民营银行就做不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都是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不要老想着传统银行和民营银行是矛盾的,实际上两者可以优势互补,相互给一些压力,提升自己。”全国政协委员、前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即将出任温州民商银行董事长。他指出,民营银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能够依循市场机制自主灵活运作,通过结合股东企业在实体经济资源方面的优势,开拓产业金融链,整合地域经济资源,服务小微、服务社区、服务三农。这也是民营银行相比国有银行的主要优势。 “建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现有《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基础上,加快出台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环境,从而让民营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南存辉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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