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 王锐园
“四个全面”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政府工作报告则进一步将其细化,二者集中并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治国理政的决心与智慧。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了详细生动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这份约18000字的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回顾了2014年工作,又为我们呈现了2015年新的政府工作路线图。报告进一步强调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措施,使得“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更加具体、更加清晰。
小康是民生所望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铁腕治理环境污染”,这些“接地气”的语句都彰显了政府保障民生、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心。此外,报告中有一些关键的数字同样引人注目:“GDP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创建超过10万个就业岗位”、“失业率不超过4.5%”、“减少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这些数字的背后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要求。中央提出全面小康的目标是务实的,符合我国国情。所谓“全面”不仅仅只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满足城乡发展的需要。总理在报告中指出了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多方面的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由此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使老百姓“有钱花、能花钱、敢花钱”,这样的举措符合民众的期待,使得小康社会建设迈出更加有力的步伐。
改革是发展动力
“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制胜法宝”,在谈到改革时,李克强总理称必须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新动能。“改革”一词是当前的热点和难点,社会转型过程中难免伴随着一些体制弊端,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改革就是要突破旧体制,为发展扫清障碍,填注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及时的,是科学的。改革涉及也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制度等等。近期以来,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改革正在悄然推行。基层自治制度进一步创新、国企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事业改革贴近群众、司法体制改革已初具规模,这样真实、扎实的改革进一步释放了社会发展的活力,使得全体民众能够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我们要为这样的改革点赞!
法治是社会所需
“政府有权不可任性”、“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用了大量的篇幅陈述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凸显了法治对国家发展和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中国法治文明的新进程,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是社会所需。就个人而言,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这样才能和谐共存;就政府而言,政府的各项举措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行政、以法律作为评判标准,这样才能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就整个国家而言,努力推进法制建设、实现司法文明,才能提高民众凝聚力,实现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国家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可以最大化实现民众利益,实现稳定发展的统一。
治党是治国保障
“严加惩治腐败行为”、“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公开曝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严厉指出,要进一步加大腐败惩治力度,这与“四个全面”中“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相辅相成的。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和不断深入,我国反腐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一大批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的“老虎”相继落马,有效地净化了党的风气。但不可否认,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百姓利益,对于这类人,必须要及时查处、严加处理。从严治党是廉政的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保障,从严治党也是政党自信的表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全面从严治党,要着眼于动态式的监管,从入党、提拨、考核等各项环节入手,发动群众,加强监督,从制度上杜绝党员违法乱纪的行为。政府报告提出从严治党,彰显了直面问题的勇气,也表明了严惩腐败的决心。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