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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恐立法不需外国指手划脚

2015-03-05 16:47:17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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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指责中国的时候,他们早已大获丰收,通过对其他国家的监控和非法窃取信息,获得了大量甚至除反恐信息之外的更多其他情报。

作者:陈光文

随着近年我国境内恐怖主义活动频发,为日益增多的反恐行动制定法律依据,已成为立法部门的当务之急。据悉,相关政府部门在本届两会前公布了中国首部反恐法的第二份修正草案,并预计这一草案将于几周或几个月内得到通过。这本是一次国内正常的立法行为,可在其还没正式付诸实施之际,就遭遇了美国政府的不公正批评。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3月4日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非常关注北京正在起草中的反恐法律,该草案第二修正版要求外国科技公司交出密钥,并在他们的系统上安装安全“后门”。奥巴马认为这样做会给中国当局以监控权,他已就此向中方指出这个问题,同时敦促北京修改这一草案。

当前,恐怖行为已经成为危害国际社会正常秩序的非法活动之一,也是几乎每个主权国家都要面对的主要威胁。中国自然也不例外,近年来先后遭遇了许多较大的恐怖袭击活动,从北京金水桥汽车冲撞事件,到昆明火车站、广州火车站的暴力袭击,再到新疆乌鲁木齐针对民众的恐怖袭击,手段不断升级,破坏性不断增强,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所面临的恐怖活动正面临逐步扩大化之势。

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上下都对反恐立法产生了极大的紧迫感,国内相关部门也加快了反恐立法的步伐和节奏。这次新出笼的反恐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是中国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其中为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特别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工商企业,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国境内。此外,当发现含有恐怖主义内容的信息时,要保存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上述这些要求都是参照国外的通行做法,特别是包括美国和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在制定反恐法时的一贯做法而制定的,因为多年来它们也是这样做的,并且在实施反恐行动时获益甚大,所以对中国政府的立法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但就是这样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制定的法律修正案,还没落到实处,就遭到了美国上下几乎一致的指责。而作为美国总统的奥巴马,也异乎寻常的站出来,对该法进行批评。其实美国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美国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的直接体现。就以往的报道来看,对一些敏感的高科技企业实施信息监控并非中国“首创”,据谷歌公司去年9月披露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美国政府部门对谷歌提出的用户信息披露要求环比增长15%,而过去的5年中更是同比增长了150%。而且,美国国安局和联邦调查局一直在暗中胁迫苹果、谷歌等高科技巨头在他们的系统中设置“后门”,以便美国政府在调查犯罪和威胁国家安全事件时能随时随地调用用户数据。再加上由美国情报部门的反叛者斯诺登披露的“棱镜”事件内幕,可以想见实际上是美国在这方面开了先河,是美国在制定反恐法时就考虑到了这一需求,而且至今还在做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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