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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如何描绘环保“新画卷”

2015-03-05 16:45:27 李佐军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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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环保是全环节涉及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都涉及到环保。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都涉及到环保。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育种、犁地、播种、中耕、除草、浇水、收获等环节也涉及到环保。因此,实现环境保护新常态需要有全环节意识,需要进行全流程管理——“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

其三,环保是全时间推动的。环境污染产生于所有时间段,过去有,现在有,未来还有,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因此,环保新常态意味着环境保护必须持续进行,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必须“全天候”采取措施,不能只考虑白天,不考虑夜晚。特别是针对部分企业为了躲避白天监管、采取晚上偷排的行为,需要加强夜晚监管的力度,上一些夜晚监管的设备。

其四,环保是全手段实施的。环保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实现环保新常态需要多手段联动,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和道德手段等。“拉闸限电”、“区域限批”、项目停工、车辆限行等行政手段是我们过去利用较多、轻车熟路的手段,效果立竿见影,但副作用和后遗症较多,在其他手段暂时还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行政手段不可或缺。市场手段是可以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手段,今后要重点利用,但建立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市场、节能量交易市场等环保市场还需要一个过程。道德手段是个慢变量。法律手段是当前特别需要强化的手段。实现环保新常态,需要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强化环保执法,落实“按日计罚”和生态红线等,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建立环境执法队伍,使之成为“有牙的老虎”,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

其五,环保是全社会行动的。环保绝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环保部门即使人再多、职能再强、手段再多,也不可能“小马拉大车”、解决日益严峻的环保问题。全社会每个主体既是环境污染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当然责任主体。实现环保新常态,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各个主体的协力行动,需要形成全社会“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共识,需要政府、企业、公众从收入中拿出更多的比例来治理环境、保护生态,需要形成强大的、无孔不入的环境污染社会监督网络,需要每个人自觉地采取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能节水节材等行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李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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