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平度东北虎死亡3大疑点仍未明 执法部门推诿搪塞

2015-03-04 08:11:05 姜东良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备受关注的山东省平度市小老虎坠楼死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3月2日,记者从平度市林业局获悉,该局对非法驯养老虎的杨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虽然处罚决定已经作出,但是平度林业局依然没能回答公众的重重疑问:代养关系如何确定?茶山风景区公开驯养繁殖三年,东北虎从哪儿来?林业局知不知情?

记者了解到,处罚决定是平度市林业局在其官网工作动态栏以《市林业局对违法养虎行为作出处罚》披露的。处罚决定全文如下:杨某无驯养繁育许可证,擅自驯养东北幼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款“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的规定。2月28日,平度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对杨某违法饲养的老虎依法没收,并处罚款3000元。

代养关系如何确定

这份处罚决定通篇没有提及杨某驯养的两只老虎(一只摔死,一只被送往青岛野生动物园)的来源问题。

杨某驯养的老虎来源于何方?平度市林业局处罚依据是什么呢?记者多次致电并走访平度市林业局,得到的回复均是“去找宣传部”。

记者了解到,小老虎坠亡后,老虎的饲养者杨某曾解释,小老虎是帮平度市茶山风景区代养的,一共代养了两只老虎。他说:“我跟风景区的负责人是很好的朋友,因为景区效益不是很好,再加上饲养老虎的位置要拆除,后来我就和对方签订了协议,帮他先代养一段时间。”

在小老虎坠楼死亡不久,记者又赶到杨某饲养老虎的谷物大厦。然而,任凭记者如何敲门,就是无人回应。难道是没人吗?恰逢一位报纸投递人员前来投送报纸,里面的人接过报纸后,依然紧闭大门。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联系平度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杨某的处罚以林业局公布的为准。

母老虎来自何处

记者了解到,小老虎坠楼摔死后,平度市林业局调查确定,杨某所养的两只老虎来源于该市茶山风景区,是该风景区的一只母老虎自行繁殖的。平度市林业局还发现,委托杨某代养老虎的茶山风景区竟然也没有驯养繁殖老虎的资质。那么,茶山风景区自己养的大老虎的来路又是哪儿呢?

记者了解到,茶山风景区的大老虎来源目前有两种传闻:一种说法是由他人送给该景区的,但此人已经去世;另一说法是网传该大老虎来自青岛市森林野生动物园。

茶山风景区的工作人员及饲养员均表示领导不在,他们不清楚此事。记者多次致电茶山风景区及其上级单位青岛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都没有任何结果。

青岛市森林野生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清楚,去问青岛市林业局”。青岛市林业局让记者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的王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声称不知道,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无奈之下,记者再次找到青岛市林业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茶山风景区没有驯养老虎的资质,说明其没有办理驯养证,在林业局并没有备案,无法确认大老虎的来源。

林业局是否知情

东北幼虎大年初一坠楼死亡后,记者两次到访了茶山风景区。景区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景区内的大老虎是3年前引进的,是只母老虎,母虎要繁殖的时候,就拉到别的地方交配,摔死和幸存的小老虎都是这只虎妈生的。

平度市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员也表达了同样的说法,他还告诉记者一个更加惊人的说法,这只母虎之前也繁殖过。

我国对东北虎的驯养繁殖有着严格的标准,每一只人工驯养繁殖的东北虎都应该记录在案。茶山风景区在大庭广众之下驯养3年东北虎,作为保护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平度市林业局对此知不知情呢?平度市林业局的答案依然是“找宣传部”。青岛市林业局的答复是“仍在调查中,还没有结果”。

平度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说,对茶山风景区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作出处罚决定,无最新结果。

虽然我国对保护野生动物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也从未减弱,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罔顾法律,频频将“黑手”伸向野生保护动物,非法猎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

平度茶山风景区大老虎究竟来自什么地方?相关当事人或部门为何对老虎的来源三缄其口?这其中是否也存在不法事项?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姜东良本报实习生梁平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