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电总局:“名酒坊”等22条广告涉嫌违规

2015-03-02 07:16:47 郑海鸥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北京3月1日电 (记者郑海鸥)记者3月1日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1月27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播“名酒汇”“名酒天下”“名酒坊”等22条以节目形式播出的违规广告。

今年以来,卫视频道一些虚假夸张宣传、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变相发布广告的养生节目不见了。产生这种重要变化的原因,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月1日起实施《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对电视养生节目实施严格备案管理。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实施一个多月来,广电总局对卫视频道进行持续集中监管,有效遏制了以养生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违规问题,卫视频道基本实现“零违规”。

但同时,一些新问题也开始出现。有的卫视开始播出一些由广告主、广告公司制作投放的其他节目形式的变相违规广告。这些变相广告采用主持人主持、嘉宾互动、消费者作证明等形式,为高档白酒、瘦身祛斑、美容美发等产品或服务作广告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亟须予以严肃整治。这次被叫停的22条以节目形式出现的变相广告中,有11条宣传售卖白酒,6条宣传瘦身祛斑产品,4条宣传美发染发产品,还有1条以纪录片形式夸大宣传某微量元素预防癌症的功效。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巩固卫视频道养生节目管理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以节目形式发布广告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允许这些变相广告误导广大群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