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
2015-02-28 07:32:2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分享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2月5日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 |
相关阅读:
- [ 02-27]宁化县人大主任巫福生节后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 02-26]泰宁县人大主任高惠斌春节期间走访未停产工贸企业强调安全生产
- [ 02-25]福建龙岩市人大原副主任卢泉昌涉受贿罪 被依法提起公诉
- [ 02-25]泰宁县人大主任高惠斌春节期间走访未停产工贸企业强调安全生产
- [ 02-24]福州市领导视察地铁建设 "全球福清人大拜年"视频走红 福清哥忆艰辛岁月
- [ 02-24]“全球福清人大拜年”视频走红 福清哥忆艰辛岁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