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
2015-02-27 22:34:4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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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2月5日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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