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回应与阿里争议:不存在原则性矛盾

2015-02-27 20:35:50 张棉棉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针对国家工商总局与阿里巴巴此前有关争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今天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互联网企业发展与监管制度之间不存在原则性矛盾。

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此前发布的商品监测结果称,淘宝正品率只有37%,此后,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出现争议。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回答中国之声记者提问时表示,依法监管市场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之一,作为市场的一种新兴业态,互联网行业对现行立法和监管方式带来许多新的冲击和挑战。尽管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出现了争议和分歧,但互联网企业发展与监管制度之间不存在原则性矛盾:

刘玉亭:互联网企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目前暴露出的问题有些是法律法规滞后于产业发展现状带来的,有些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认识问题,更多地是如何把握创新驱动与风险防控的平衡问题。

刘玉亭说,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立法工作,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刘玉亭: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该管的要依法监管好,该放的要交由市场调节;互联网企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积极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