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2015-02-26 15:10:44 来源:最高法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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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6日10:00,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地点: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2015年2月26日1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孙军工: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孙军工:欢迎大家来参加进入农历羊年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代表最高法院先向大家问一声过年好,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在新闻宣传方面取得新的业绩。 孙军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向大家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这份意见也就是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为了使大家更全面地了解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举措,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专门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李少平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贺小荣主任一同出席,同时也邀请李少平副院长向大家通报《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下面有请李院长 李少平:各位记者,大家好! 李少平: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关情况。 李少平:一、《意见》制定背景和过程 李少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法治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论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首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 李少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改革举措,其中由人民法院牵头推进的有29项、配合参加的有65项。与此同时,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和试点工作展开,最高人民法院在四中全会之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再次对“四五改革纲要”进行修订。修订工作历时4个月,经过深入论证,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法院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并将之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于今天正式全文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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