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家中医药局:部分养生节目虚假宣传 拟建审查机制

2015-02-26 15:08:24 赵敬菡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赵敬菡)今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养生类节目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今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指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提高对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的指导,同时禁止医疗机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通知》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养生保健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级电视台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养生类节目,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及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深受观众欢迎。但是,部分养生类节目含有缺乏甚至违反医学常识的养生内容,或是进行虚假宣传,变相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严重误导消费者。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中医药良好形象意义重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中医养生理念与技术。

《通知》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资源,加强与中医养生类节目制作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中华中医药学会和各地中医药学会可根据中医养生类节目需求,推荐行业内认可的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并协助进行有关专家资质和节目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在中医养生类节目中以介绍养生保健常识、接受患者咨询为名,以推荐自身产品或服务为目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赵敬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