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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回家途中制止酒后滋事 被人用长刀砍至重伤

2015-02-15 09:43:16 王培民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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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王培民)华县公安局一民警在回家途中遇到酒后滋事,上前制止并劝解,孰料打人者竟从家中拎了一把砍刀向他头部连砍,造成重伤害。

1月18日下午2时许,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51岁的民警李兆荣回家经过

华州镇吴家村孟某家时,看见村民孟某在自家院内被同村的赵某和党某殴打,李兆荣上前劝架。当时李兆荣身着警服,还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

迫于民警的威慑,赵某和党某住手并离开了现场。就在李兆荣安抚被打的孟某时,赵某手拎一把约七十厘米长的砍刀,来到孟某家,先踹开孟某的房门,冲着李兆荣喊道:“你以为你是谁,多管闲事!”还没等李兆荣反应过来,赵某便向其头部砍了一刀。

“孟某家屋子比较狭小,我一时躲闪不及,头上就被砍了一刀,我也没有顾上太多,就冲上去夺赵某的砍刀。”受伤民警李兆荣回忆说,“赵某比我高身体壮,我先抓住其拿刀的右手,他反抗想逃跑,我抱住他后腰,卡住他拿刀的右手,被他从屋子拖到院子。”

据了解,李兆荣在与赵某搏斗中,被过往群众发现,遂上前协助李兆荣夺下赵某的砍刀。在医院经诊断,李兆荣头部被砍了12厘米长的口子,颅脑骨折,右手也被砍了约4厘米的口子,构成重伤害。由于伤情严重,李兆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4天4夜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砍伤民警的嫌疑人赵某42岁,系华州镇吴家村马泉组的村民小组长,曾因盗窃、抢劫罪被华县法院判过15年有期徒刑。日前,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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