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安理会通过制裁IS决议 中方吁警惕互联网被利用

2015-02-13 06:55:39 邓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陈晖  
分享到:

中新社联合国2月12日电(记者邓敏)联合国安理会12日通过第2199号决议,敦促各成员国采取切实行动,阻止“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从石油贸易、文物走私、绑架勒索等渠道获得资金来源。

安理会15个理事国12日投票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安理会担忧,“伊斯兰国”等极端宗教组织控制下的油田、水坝、发电厂等,构成了其恐怖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这些恐怖组织还通过敲诈勒索、外国私人捐赠及绑架赎金等获得非法收入。

安理会在决议中谴责任何与“伊斯兰国”等进行直接或间接石油贸易的行为,并重申这种行为是对这些恐怖组织的支持,有可能被列入相关制裁委员会的黑名单。

决议还要求切断“伊斯兰国”及其分支机构的资金来源,重申各国有义务立刻冻结任何从事或试图从事恐怖行为的人的资产。

决议也谴责了“伊斯兰国”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境内破坏古迹、走私文物的行径,并要求各国采取措施阻止相关文物走私贸易,并呼吁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予以协助。

在“伊斯兰国”以残酷手段杀害多名人质后,安理会当天的决议也再次谴责其绑架杀害人质的行为,并进一步强烈谴责对妇女儿童的绑架,表达“对强奸、性虐和强迫婚姻等恶行的愤怒”。

2月安理会轮值主席、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表示,中方欢迎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199号决议。“这份决议对于协调国际社会反恐行动,支持有关国家打击恐怖组织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在反恐问题上持双重标准,反对把恐怖主义与特定宗教和民族相挂钩。”

刘结一称,中方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重视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问题,按照安理会有关决议的要求,加强合作、综合施策,切断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恐怖暴力音视频,传播极端思想,招募人员,筹集资金,煽动、策划和实施恐怖主义活动的渠道。(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