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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互动公司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处罚金20万 三高管获刑

2015-02-12 21:15:55 李婧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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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李婧)今天上午,“口碑互动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9时整,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现在继续开庭,传被告单位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到庭,提被告人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到庭”,宣判开始。法院认为,口碑互动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杨飞、李金福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系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非法经营罪。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将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口碑互动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20万元;杨飞、李金福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杨雪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2万元。被告单位不上诉,杨飞明确表示上诉,李金福、杨雪萍称回去考虑。

案件回顾:

今年1月16日上午9时,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互动公司)及该公司三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三人均表示认罪,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口碑互动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218200元。在此过程中,杨飞、李金福负责公司的经营,二人共同商议、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杨雪萍及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具体实施有偿删除信息活动。公诉机关认为,口碑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飞、李金福作为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直接参与实施口碑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口碑互动公司及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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