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再婚后6年生3孩 以7.6万元将小孩“送”人

2015-02-05 18:20:38 潘成涛 唐锐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人民网竹溪2月5日电 湖北省竹溪县一男子在前妻去世后再婚,6年中生育一女两男。幺儿临世时,其夫妇二人正在河北打工,称无力抚养,以7.6万元将幺儿“送”给了他人。

此后,他因涉嫌贩卖婴儿被河北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日前,竹溪警方获取线索,将其抓获。

2月3日上午,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水坪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令称,被河北警方通缉在逃的柏某某,在县城城郊一带活动。

民警立即开展行动,发现柏某刚刚从一家银行营业网点离开。经过查阅多处视频资料后发现,他离开银行后,搭乘了一辆前往水坪方向的出租车。

民警遂即进行跟踪调查,在水坪镇黄龙村的一处住房内,将其堵住束手就擒。

据警方介绍,男子柏某,今年46岁,竹溪县水坪镇人。其前妻去世后。于2008年与本镇一名女子再婚。当年生下一女孩,次年又生了一男孩。2014年3月,他与妻子在河北打工期间怀孕。称无力抚养,在房东的撮合下,与当地人王某某达成意向,以7.6万元将孩子送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刚刚降生的男婴从医院抱走。

目前,柏某某涉嫌贩卖婴儿案,已移交河北警方处理。(潘成涛 唐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