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5年农民收入增幅要保持在7%以上
2015-02-04 15:2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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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4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扎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以上。 《意见》指出,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坚持以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法治保障,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加大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护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深入推进高产创建,实施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以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技术模式。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强灾情监测调度预警,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全面落实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二是优化调整种植结构。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打造大宗农产品优势产业区。巩固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西南西北粮食优势产区。适当减少东北高纬度区、西北干旱区玉米种植,科学调整华北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小麦种植和南方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鼓励粮豆轮作、粮肥轮作、粮饲轮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粮改饲试点。引导棉油糖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强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和产业化,推广专用品种,改进和完善加工工艺。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努力打造高效精品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扩大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生产试点规模。推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做好农业援疆、援藏、援青和对口扶贫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在冀鲁豫皖等地重点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优化草食畜牧业区域布局,草原牧区重点推行划区轮牧、舍饲半舍饲,北方农牧交错带重点推广农牧户繁育、规模场育肥,传统养牛养羊大省重点发展农牧结合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南方实施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进一步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扩大饲用玉米、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开展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四是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健全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保护渔民合法水域滩涂使用权益,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设施装备水平。落实好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快推进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渔政队伍建设,做好渔船管理、渔民教育工作,严格执法,加强涉外渔业管理。做好内陆渔政管理工作,着力抓好长江流域渔政执法。 《意见》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运用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生产过程。加快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重点支持中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改善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安全可控和流通过程可追溯。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打造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首批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质量安全市创建,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监管、检测、执法、标准化生产等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重点治理动物饲养滥用抗生素和蔬菜生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环节全链条监管。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置。 三是统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加强禽流感、口蹄疫和布病等疫病防控,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建立健全H7N9流感规范化、经常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控。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贯彻落实,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严厉查处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和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体制,推进市县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注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做好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场驻场兽医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优化科研立项、评审、管理方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推进农业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科技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全国农业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与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探索建立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五是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推动成果确权公开交易。建立健全种业联合攻关机制,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大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支持力度,争取在玉米、大豆等作物上率先选育突破性优良品种。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快海南南繁基地保护区土地确权,提高甘肃、四川制种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进在国家级制种大县开展制种保险试点。推广种子营销代理制度,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强畜禽、水产、牧草品种选育改良。 六是加强农机作业薄弱环节与后续服务。在粮食和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分作物、分区域搞好生产示范,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机械化植保、收获后烘干以及棉油糖等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薄弱环节技术研发,突破油菜机播机收、甘蔗机收、棉花机采等瓶颈。扩大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助范围,组织好跨区机收和深松整地,深松整地面积力争达到2亿亩。加快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培养职业型农机实用人才,拓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先进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七是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切实抓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地区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集成运行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力争在政企合作、市场化运营机制上取得突破。继续实施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研发运行国家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设施园艺、规模养殖、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节本增效等示范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强化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协同国土部门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大中城市周边等区域为重点,率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现重点突破。加强划定过程管理,把好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关,加强后期建设管护。 二是组织实施好重大工程项目。高质量编制好“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各项规划,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聚焦主产区、聚焦大宗农产品,强化资源整合,谋划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农业生产安全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优化农业投入结构和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 三是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认真实施《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30)》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估,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实施力度,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废弃物回收补贴试点。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推动落实相关财税政策,东北黑土地粮食作物大田生产地膜覆盖面积暂不再扩大。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加强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质量建设和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划分食用农产品禁产区试点示范。 四是强化农业资源养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适度降低重点流域农业用地利用强度。积极推动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退牧还草工程,落实禁牧减畜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完善休禁渔制度,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开展“绝户网”清理整治行动,加快建立渔具准入制度,将使用合规渔具与渔船燃油补贴挂钩。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完善农村沼气扶持政策和投入机制,推进集中供气,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 五是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监管,做好抗御台风工作。加强直属垦区安全生产指导。健全完善农业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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