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很难受到监管。面对发展迅猛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关制约性法律法规显然与现实脱节了,这也让“微商”市场很难得到有效管理 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不知从何时起,他们被定义为“微商”。而这种看似“我方便,你赚钱”的销售方式,实则隐患重重。 维权“没办法” 说到“微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民赵先生有点“咬牙切齿”:“太气人了,简直就是骗子。” 2014年11月,赵先生加了一个销售工艺品的微信号,在这个微信号发布的商品照片里看中了一款工艺品,价格为3000元。赵先生和卖家联系后,约定先付500元订金,待收货后再付清余款,然而订金已汇出两个月,卖家却一直没有消息。赵先生再用微信联系卖家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删除。 记者用自己的微信添加了赵先生所说的微信号,发现其所售工艺品均有细节图片,且有卖家进货时与成堆纸箱的合影、近期往全国各地发货的运单照片,甚至还发了买家的聊天反馈截图。如此全面的广告,难怪赵先生会相信:“除了微信我也没有对方的其他联系方式,只能算花钱买教训了。” 如果说赵先生的遭遇只是“伤财”,那顾女士则差点“破相”。2014年10月,顾女士在一个做“微商”的朋友处购买了一盒面膜,不料使用后脸上长出一片片红疹,还出现了腹泻和呕吐症状,到医院检查才知道这属于严重过敏,而过敏源很有可能是那盒面膜。随后,顾女士找“微商”朋友理论,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都是从上级代理那里拿的货,应该没有问题,可能是你自己的身体原因”。顾女士只能自认倒霉,“我除了赶紧把病治好,然后再不买她的东西,又能怎样呢?又没有办法强制她对此负责或者退货”。 “盲区”管不着 “微商”交易纠纷屡见不鲜,那么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新疆律师徐昌平告诉记者,2014年3月15日出台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络交易做了具体规定,其中提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不过,徐昌平也坦言,如今绝大多数“微商”虽为网络交易者,却鲜有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更多的是熟人间的私下交易,很难受到法律监督和保护。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新疆全区已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商家仅有900余家,且基本都为实体商家。“微商”作为新生商业载体,因其基本都是无照经营,至今还未被纳入监管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刘立波表示,面对发展迅猛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关制约性法律法规显然与现实脱节了,这也让“微商”市场很难得到有效管理。 “‘微商’不像购物网站具有统一平台,买方、卖方都受该平台制约和监管。‘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相关部门很难进行监管。”刘立波坦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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