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潍城警方接到青岛来潍打工的潘某的报警,称其和两个女孩遭遇持枪抢劫。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潘某从下车到报警根本没有遇到任何抢劫。经查实,潘某是因为行李箱被撬、财物被盗,为了让警方更加重视,所以谎称有人持枪抢劫。28日,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7日13时50分左右,潍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和两个女孩,在潍坊市青年路铁路桥北侧,被三个驾驶面包车的东北人劫持到车上。随后,对方持枪进行抢劫,报警人被抢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苹果4S手机以及3500元现金。 “根据报警人的说法,这是一起涉枪抢劫的暴力犯罪。”火车站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调动了大量的武警、特警、刑警等相关警种以及辖区派出所,并且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一组民警调取了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另外一组民警则在报警人被抢劫的地点附近进行走访。然而,无论是监控录像还是周围居民的走访,都表明案发时段,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警情。 随后,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潘某乘坐客车从青岛赶到潍坊下车后,一直到出警民警找到潘某,他并没有被任何人劫持,也没有看到类似持枪东北人或者作案的面包车。“这个时候,我们就怀疑他很可能是报的假警,于是做他的思想工作。”办案民警说,起初潘某一口咬定自己是被抢劫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潘某最终说出了实情。 原来,28岁的潘某是青岛人。1月27日中午,他乘坐客车来潍打工,结果下车时急着出站,走了一段路后才发现行李箱被撬。潘某讲,他丢失了一部苹果4S手机、两台笔记本电脑和3500元的现金。随后,潘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我想把事情说得严重一些,警察会更重视一些,就编了一个谎话,说是在青年路铁路桥边上被三个人持枪抢劫了。”潘某供述,为了把事情说得圆满一些,他就把在青岛一个餐馆内吃饭时听来的案情加在里面。潘某录笔录时,还编造了作案车辆、三个东北人和两个女孩的具体信息。 据警方介绍,潘某因为提供虚假证词,影响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于1月28日上午被依法刑拘。 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出警及执法办案工作,浪费大量警力资源,若确无警情不要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更不可虚构警情,公安机关对于故意谎报警情、编造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恶意骚扰110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手软。(记者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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