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大同市某饭店私接居民电源窃电一月,欠电费2万余元被电力部门查处。 大同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1月22日上午,大同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发现一家饭店私接居民电源,调查取证之后,检查人员发现这家饭店已窃取用电达一月之久,所欠电费达2万多元。 “公司用电检查人员立即向用户递交了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刚开始用户拒不承认有窃电行为,但是在看到我们出示的现场接线照片等证据后,又企图通过行贿行为逃避处罚,被严词拒绝后只能无奈地接受了相关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该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欠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处以相当于窃电电费3倍违约金的罚款。 随后,窃电人员接受了处罚并补办了正规的用电手续,23日上午,该用户已将所有欠费款项补交齐全,已恢复正常用电。(记者孙亮全) |
相关阅读:
- [ 01-21]福州市场上的移动电源鱼龙混杂 山寨品多虚标容量
- [ 01-17]市民遇骗术反锁ATM间转账 银行主管拔电源保住钱财
- [ 01-17]受骗者执意汇款给骗子 银行员工拔ATM电源阻其上当
- [ 01-14]平潭海坛商业城消防隐患:商家电源插板 “埋” 在衣物里
- [ 01-12]微信疯传小米送免费移动电源 实为窃取账号骗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