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2014年中国工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8亿元

2015-01-22 19:39:51 刘长忠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刘长忠)记者22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2014年,中国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116.22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4.3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3.83%。

当日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市场主体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有关情况”显示,在2014年中国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商品消费投诉70.59万件,同比增长8.37%,服务消费投诉45.62万件,同比增长25.00%;已处理消费者投诉107.86万件,同比增长11.31%,争议金额36.93亿元,同比增长17.63%。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投诉量明显提高。2014年消费者投诉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4.58万件,增长14.34%。投诉量及增幅均为五年来最高。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增长迅速,合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据介绍,在处理投诉案件中,调解成功率和投诉处理周期效率有所提高。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81.4%,同比增长8.4%。平均每件投诉处理周期为8.95天,同比减少了1.26天。同时,工商部门引导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和解的消费纠纷数量攀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逐渐显现。

目前中国已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4.8万个,指导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自行与消费者和解消费纠纷1227.67万件,同比增长2.27倍,和解率达96.56%,涉及争议金额5.65亿元。(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