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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整治 任何人都没有豁免权

2015-01-22 08:57:51 新华视点 来源:腾讯微信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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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宇凡、赵乐平

面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网信办等四部门再下狠招、再出重拳。1月21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网信办主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协调组组长鲁炜表示,专项整治工作“将以正人先正己的鲜明立场正风肃纪,以坚决清理门户的态度切实防止‘灯下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拿自己开刀,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信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奉献、拼搏的互联网管理铁军。”

作为2015年网络空间整治活动的“第一发”,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首提内部整治、创新举报机制,将给2015年的中国网络空间带来怎样的新影响,引发各方关注。

当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网信办副主任彭波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行为的危害概括为“五宗罪”: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

——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

——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是合法网站乱象丛生。通过开展批评性报道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合作费”等,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地方频道这一问题尤为严重,同时传统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单位所属网站或自办网站实施敲诈的问题也很突出。

二是非法网站招摇撞骗。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国家机关或社会行业组织名义,私自开设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的虚假网站,或私自开办“民间”反腐维权网站,打着“舆论监督”“举报受理”“维权揭黑”等旗号,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是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划公司,实际业务却以有偿删帖等非法经营为主,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将一些无中生有或是片面放大的新闻稿件大肆炒作,迫使涉事方答应开出的各种条件,再通过行贿等手段进行删帖,借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是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有的干部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方向,内外勾结,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为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进行:

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

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三个月。

首次提出加强对互联网管理部门的内部整治,是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我们决不护犊,决不护短,决不心慈手软,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任何人都没有“豁免权”,查到谁就是谁”。

六项公众举报重点助力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开门办整治”。通过完善举报机制,规范举报受理流程,明确处理时限,对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跟踪查办,及时反馈结果,同时坚决打击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及针对举报人的蓄意报复行为,从机制上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使举报人“方便举报、敢于举报、乐于举报,增强举报信心”。

完善后的举报机制将为社会公众提供六项举报重点:

一是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网站、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二是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三是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四是网站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五是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六是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已开设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根据公布的奖励机制,举报最高奖励将达到5万元。举报电话是12377,举报网址是www.1237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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