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不接受捐款 昨日,在重庆晚报记者陪同下,春花把这10万元先存到银行后,来到火车北站,乘动车回成都。 “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这钱还欠款,虽然离还清492万还有很大距离,但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春花说,她接到过网友要给她捐款的电话。“我不需要捐款,捐款是给那些真正无力挣钱却又急需帮助的人。我有手有脚,而且这么年轻,相信一切都会通过我的努力慢慢变好的。” 李家人:鼓励诚信人 李女士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李先生今年40多岁,是一名金融行业的企业家,曾经和春花一样被最信任的朋友骗钱。 李女士说,让春花来人流量大的洋人街写1000个“诚信”,只是考验她的胆识,确认她是个值得帮助的人。“当春花踏上来重庆的动车时,她就已经赢得了诚信,至于她最后写了多少个‘诚信’,并不是重点。”李女士说:“我们也赞同网友说法,单纯地写出‘诚信’并非就有诚信。10万元也是买不到诚信的,只能说这10万是我们一家人对有诚信的人的一种鼓励。”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再次尝试与李先生联系。对方表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公司名称。他在短信中说:“作为一个小妹儿,她能勇敢面对,这点是感动我们一家的原因之一。重庆给全国人民的印象就是豪爽、大方、乐于助人,作为一个重庆人,我肯定也会发扬这种美德。” 律师:约定受法律保护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仁政律师事务所任浩纲律师表示,在这个事件中,春花和李先生均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约定内容不违法,则无论约定的形式和实现约定的途径如何,法律都应予以保护,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可能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记者 郝瑶 冉文 实习生 吴佳洪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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