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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养老双轨制改革:职业年金让近5000万人吃定心丸

2015-01-19 19:39:36 邱玥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周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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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邱玥

《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一样的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意味着近5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养老“免缴费”时代。

在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灵看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建立,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由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从过去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从而缓解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现状,为退休人员提供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原来相比有哪些变化?

个人缴费缴多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8%;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4%

以公务员小张为例,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张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张个人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共计600元,这笔钱是从小张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张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不同人群待遇差别较大。国务院此次出台《决定》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所有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在职业年金的筹资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

“改革的首要意义是实现了制度公平。长期以来,公务员和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吃‘财政饭’;改革后,这些人群将和企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缴费制度,互助共济,公担风险,实现标准公平。”人社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也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人员养老保障转移接续,破除人员在企业和机关事业间流动的体制障碍,实现无缝衔接。”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认为。

待遇会降低吗?

职业年金让近5000万人吃定心丸

改革后,5000万人的退休待遇如何?《决定》明确,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是目前数量最大的群体。对他们实行“逐步过渡”的政策,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改革之后,将改革启动时在职人员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同时,在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金维刚指出。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在改革前的贡献也应当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有体现,通过建立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平稳过渡。改革目标很明确,就是新老有别,增量改革,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养老保障。”褚福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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