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让农民成为集体的股东

2015-01-12 10:42: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百姓故事】

让农民成为集体的股东

——广东佛山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的改革故事

1月9日,又是一个周五,广东佛山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村委会办公室里,村民股东代表陈有弟等5人和村委班子成员开始了每周例行的财务审查会议,对一周来集体资产收支情况进行清查。“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保底’,年终还分红。”说起村里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带来的变化,陈有弟高兴地说。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们就开始了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如今这场改革已经走过了三轮。”上华村村委会书记郑建华说。1993年,顺德开始了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的探索。“每个村都成立了股份社,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农民以股份方式持有集体资产。”郑建华说,我们按照农业人口的年龄划分了股权,18岁以下的村民持有1份股份,18~45岁的村民持有2份股份,45岁以上村民持有3份股份,村民可以根据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获得分红收入。

由于人口增减变化,“去世的人股权如何处理,新出生的人有没有股权,这些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郑建华说。2001年,根据顺德区改革的整体安排,上华村按照当时人口数量重新划分股权,对集体资产股权重新梳理、登记,把村民的股权固化下来,确权颁证,生不增股,死不减股。这次改革,让男女享有了平等股权,让所有村民吃上了“定心丸”。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民对集体股权又有了新的需求。2012年,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开发建设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股权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网上监控三大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财务核算、收益分配等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和阳光化交易。目前,全区70多万的股份社股东信息已基本录入系统,股份的继承、转让、赠予都可直接通过系统办理。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集体经济实现了稳定有序发展。”郑建华说,如今,上华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了三个工业园,集体资产“钱袋子”越来越鼓,2014年每股分红预计达3800元。

橘红色别墅和翠绿色椰树相映成趣,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设施一应俱全……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让村民成为集体真正的主人,让他们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