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反腐败策略转变:由神秘低调到公开宣战
2015-01-11 19:42:31 来源:廉政瞭望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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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腐败手段上看,由过去较为粗放向精细化转变,强化高效高产。 过去,一些地方以“影响大局稳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法不责众”等为借口,对个别干部严重的腐败问题或“家丑不外扬”,藏着掖着;或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理应深挖细查的腐败窝案设定“红线”“禁区”,往往查“点”不查“面”,查下不查上,查小不查大,漏网效应让一些干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反腐败不过是隔墙扔砖头,只要伪装得好,把上下关系打通,即使长期铤而走险,也可安然无恙,这是多年来腐败呈蔓延态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十八大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要求,在腐败案件的查处中,中央采取零容忍的“净土行动”,更加注重精耕细作。特别是在查处腐败窝案和塌方式腐败案件上,既“向上延伸”,又“向下拓展”,抓大不放小,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不遗后患。通过查处一地或一单位,尽可能留下一块纯洁的土壤,大大提高了反腐败效率。 我们看到,在山西腐败系列案中,有9名副省级以上高官落马;仅该省吕梁一地,2014年就有5名县委书记被查。而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案发后,因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多达466人。一系列事实证明,精细化反腐、严查“塌方式腐败”并不会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相反,刮骨疗伤会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让党的肌体更健康,政治生态更清朗。 两年多来,通过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反腐败工作思路、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王岐山同志强调的,“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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