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传江苏一乡政府院内晒猪头 官方称与政府无关

2015-01-11 13:16:39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传江苏一乡政府院内晒猪头 官方称与政府无关

  季桥乡政府院内实景。

网传江苏一乡政府院内晒猪头 官方称与政府无关

  晾晒咸猪头着实壮观。

年关将近,有网友爆出,在淮安市淮安区季桥乡政府院内晾晒许多咸猪头,网帖发出后,有网友戏称,淮安市淮安区季桥乡政府今年要发福利了,但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得知,晾晒咸猪头的地方其实并不是乡政府大院,而是当地一饭店老板在其所开的饭店粮管所后院所晒。

网友爆料:乡政府院里晾晒咸猪头

昨天上午,在淮安大头菜论坛上,网友“走街串巷收鸡蛋”发帖称,他昨天去淮安市淮安区季桥收鸡蛋,路过乡政府的时候发现一景:季桥乡政府院子内晾晒了好多咸猪头,并称场景好壮观啊!乡政府院内好歹也是一级政府部门。这些猪头挂在这里实在有伤风雅。

“乡政府今年是要发福利吗,呵呵”……网帖发出后,网友纷纷跟帖,对这些咸猪头的来源、用途提出质疑,网友“走街串巷收鸡蛋”同时发了一张照片,记者注意到,照片显示,院内两个铁制的晾晒架子上确实晾晒了许多猪头以及香肠等食品,但是照片并没有显示是乡政府院内。有网友称,也许是人家食堂承包人自家的私人自制品。

就在众多网友对“乡政府院内晾晒咸猪头”一事发表自己看法时,网友“门徒”对此事提出质疑,他称“我在季桥工作过,这个不是乡政府院子。这是原季桥粮管所院子,前面是个饭店,好像就叫季粮饭店”。

知情者爆料:不排除政府 在年关礼尚往来

一知情者昨天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老百姓肯定不会去买这些咸猪头。季桥的咸猪头肉是往年乡政府领导在春节期间礼尚往来必需品。据这名知情人介绍,在淮安市淮安区,季桥尤以咸猪头肉出名,平时也不乏领导人特意到季桥吃咸猪头肉,而季桥咸猪头肉又以粮管所饭店最为出名。

记者调查:是饭店老板个人所为

那么,晾晒咸猪头的地方到底是不是在乡政府院内?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下午首先向淮安市淮安区季桥乡党委书记孙剑求证。

拨通孙剑书记电话后,他否认了晾晒地点是乡政府院内,并称晾晒的地方肯定是在乡政府某栋楼的楼顶或是阳台。 但是,当记者向其表述照片上的内容时,孙剑书记又称,他在外地出差,会安排乡政府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很快,季桥乡政府纪检书记贾平回复扬子晚报记者,称经核实,晾晒咸猪头的位置是季桥粮管所饭店在自家院内晾晒自己腌制的猪头,和政府无关。据贾平介绍,他到实地看完后发现,单单晾晒的咸猪头就有100多个。 为了说明与乡政府无关,贾平书记还特意给记者发了几张乡政府大院院内场景照片。后经记者调查得知,晾晒咸猪头地点确实并非季桥乡政府院内,而是季桥粮管所饭店老板在粮管所院内所晒。

(原标题:曝淮安一乡政府院内晒猪头 官方称与政府无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